张利:香港“占中”本质是“暴民抗命”

2013年09月24日07:21  环球时报

  张 利

  香港反对派发起“占领中环”行动争取所谓的“真普选”,近来引发了热烈讨论。虽然反对派声称“占中”是希望发挥“公民抗命”精神,与中央政府进行特首普选谈判,但“占中”实际上只是一场彻彻底底的“暴民抗命”运动。

  “公民抗命”概念在香港可算新鲜,但在西方社会却耳熟能详,学术界对“公民抗命”的手段也有不少质疑。最大的争议是,“公民抗命”运动发起人如何证明其要求是正当的?“公民抗命”行为是公民主观地根据自身的判断所做出,因而难免存在客观上出错的潜在危险。

  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曾提出只有符合三个条件,“公民抗命”才能称得上正当。一,公民反抗的是明显的实质性的不正义;二,对于政治多数已真诚地正常呼吁过,但未取得效果,法律的纠正手段已证明无效时,才能采取“公民抗命”;三,在实施“公民抗命”前,须全面审慎地考虑可能出现多种并存的“公民抗命”对法律制度破坏的严重程度。这一说法被广泛接受,但当前香港“占领中环”行动却明显不符合上述条件。

  首先,反对派多次引用国际公约,质疑未确定的2017年特首选举办法“不符国际标准”。但特首提名机制是《基本法》规定的,反对派也宣称尊重《基本法》,那“占中”反抗的对象就没有明显的不正义。

  其次,“占中”行动所宣称反抗的制度或法例,目前连草案都没有确定。有关特首普选问题,现在仍有开放的讨论空间,正常呼吁和其他手段都可以发挥作用,所以香港反对派在尚未有具体政改方案的情况下就要“占领中环”并不适当。

  最后,“公民抗命”一向主张采用非暴力反抗手段。但在现实中当和平手段不能达到目的时,斗争手段往往就会随之发展,超出非暴力范围。上世纪60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、大学生运动就是如此。反对派不断强调“占中”行动是和平理性地进行,但这样就一定能避免流血暴力吗?数千人长期占领交通要道,影响数以十万计市民正常的工作生活,大家会“宽容”地任由“占中”无限期持续?长期下去,难免会引发零星的口角冲突和局部的肢体冲突,有可能演变成大范围的对骂、攻击,甚至可能以流血骚乱告终。

  法治精神一向是香港的根本,包括商业活动和示威活动在内的一切活动,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。不依法办事,香港社会就会混乱。而“占中”一旦出现,无可避免地将会动摇香港的核心价值和赖以生存的法治精神,成为一个极坏的先例,结果必然使香港这个“法治之都”沦为“失序之都”。这是“占中”最大也是最深远的危害。

  “占领中环”不论如何掩饰包装,其本质都不是“公民抗命”,而是“暴民抗命”,是一场挑动社会冲突的政治运动,具有高度的“对抗性”。其实,既然反对派一再宣称尊重中央政府的主权,那么为何不主动根据《基本法》框架,设计出一套既尊重中央又符合普选原则的提名及选举制度方案,供社会广泛讨论呢?这才最符合香港社会的利益。▲(作者是香港传媒工作者)

(编辑:SN0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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